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张店区文化出版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589/2019-164256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文化出版局

张店区文化出版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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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文化出版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局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公开,现将公开情况汇报如下:本次公开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根据区政府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行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了张店区文化出版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按照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店区文化出版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表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单位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依申请公开制度及工作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做到范围和形式、内容和程序、时间和期限的统一。

(三)落实配套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四)大力学习宣传。组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和上级会议精神的传达;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并按规范编制了《张店区文化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文化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

截至目前,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8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5条、法规公文信息5条、财政资金信息1条、公共文化服务类信息19条、及其他工作信息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条,其它各类媒体发布100余条,公开了本单位机构职能、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2018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我单位网站主要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项目,每年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预决算情况。

2、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按照要求修改公开了相关内容。

3、更好地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文化工作动态信息,宣传我区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邮政编码。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网站未设咨询类栏目,没有接到群众咨询。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

七、2018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2018年,张店区文化出版局共承办了建议提案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我们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强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代表委员履职的重要渠道,更是支持政府工作、关心关注全区文化发展的重要体现,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各分管副局长根据《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亲自督促所分管的科室、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理优质高效。各科室、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形成了良好工作格局,为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今后,我们将着力在以下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要营造局全机关各科室(单位)人人参与信息采写的浓厚氛围;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更加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