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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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589/2022-53277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强化应急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保护旅游者和旅游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当地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逐级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
(三)适用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台风、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铁路、公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4.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
5.我区旅行社组团在省外或境外遭遇突发公共事件,参照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设立张店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称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文化旅游局局长担任,小组成员为区委办、区政府办、张店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局、卫健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和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相关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相关的协调处理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张店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区发生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以及涉及张店区有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突发事件发生时,经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该应急预案。
2.张店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所属地区旅游景区(点)、旅行社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本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二)预警发布
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三)救援机制
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1)重大级(І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2)较大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人以上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人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的。
(3)一般级(Ш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
2.分级响应。
(1)发生较大(Ⅱ级)以上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旅游应急预案。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及时掌握信息,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一般(Ш级)突发事件由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启动相应的旅游应急预案。在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2.当地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五)值班报告
1.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加强应急值守,并保证在旅游应急预案启动时24小时畅通。
2.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Ш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