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2023年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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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589/2023-541676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2023年版)
一、主要办公地点
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4楼西
二、联系方式
0533-2869996
三、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区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档案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工作。指导全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四、示范文本
我局使用的是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格式范本链接:https://www.mct.gov.cn/。
五、办事流程
普通程序案件查办流程:立案、调查、审核、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下达处罚决定、结案。(详见流程图)
六、办理时限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七、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张店区人民政府
八、投诉举报电话
0533—12345
九、救济渠道
1. 行政复议复议机构:区司法局,0533—7658020
2. 行政诉讼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