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张店区2021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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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14 发布机构: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张店区2021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发布日期: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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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标准

服务时间、地点

一、

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免费开放

1.区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免费服务内容向社会公示。

全年,全区各公共文化免费开放场所

二、

阅读服务

2.区级公共图书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全年,全区范围

3.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提供文献外借、阅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一般咨询服务、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报刊查询服务等,其中流动服务不少于12次。

全年,全区范围

群众活动

4.继续打造中国淄博花灯艺术节、幸福张店合唱节、书香张店等文化活动品牌;引导群众依托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全年,全区范围

5.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包括公益培训、讲座、展览、辅导等),培育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区文化馆每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00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组织大型综合性文化活动不少于5次,每年举办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2

培训辅导

6.区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活动不少于80个班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不少于20次。

全年,全区范围

7.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30次。

展览展示

8.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美术馆每年组织公益性展览展示分别不少于12次、10、4次区级非遗展示馆常年设有1项以上基本陈列。

全年,馆内

数字文化服务

9.图书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均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全年,馆内

10.级公共文化机构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机制,为群众提供菜单式服务。

11.级公共文化机构要建立网站、开通微信公众号,公共文化设施内免费提供无线网络(WiFi)服务。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12.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盲文书籍或有声读物,方便盲人阅读。

全年,全区范围

13.图书馆、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针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1次以上。

14.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保户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全民免费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