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旅企业、商户和文化旅游景区征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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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589/2022-52504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28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2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
文旅企业、商户和文化旅游景区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2022年继续举办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现就企业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6月28日-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张店区范围内文化旅游类企业、商户,涵盖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文创产品、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文创衍生、文化用品、艺术培训(非学科类)等领域。
三、申报主体要求
参与申报的文化旅游企业、商户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张店区内依法注册,经营规范、手续齐备,无不良记录。对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当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具备良好社会形象。申报单位提供的文化旅游产品或服务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养科学、合理、健康的文旅消费理念和习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渠道合法、服务优质。
文艺演出类项目,应当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坚持低票价惠民原则。应当有与活动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专业资质、管理与执行团队,有符合公安、消防、卫生和环境保护条件的活动场地、医疗救助预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能够保证活动安全。已完成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手续,能够按照预定计划推进实施。
艺术培训(非学科类)申报单位须拥有合法办学资质(民办非企业或办学许可证),经营规范、手续齐备、近三年无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公平、公正的培训辅导协议,完备的意外伤害保障服务。
四、政策支持
(一)经审核通过的文化旅游企业、商户将纳入2022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整体宣传推介。
(二)可借助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搭建的宣传矩阵(含平面、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对活动进行立体式、多维度宣传推广。
(三)符合文化和旅游消费券使用要求的单位和商户,经认定可享受文化和旅游消费补贴扶持,参加有关定向券活动等。
(四)组委会将根据总体方案,通过挂名主办、支持举办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企业组织的宣传营销活动。
五、申报材料
采用企业自主申报的方式。
申报主体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①2022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旅企业、商户和A级景区申报表(附件1);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⑤2022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旅产品和服务申报汇总表(附件2);⑥场地及设备设施照片2-3张。另外,个体书店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艺术培训(非学科类)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办学资质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旅行社需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上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PDF扫描版,材料统一以企业名称+证明材料名称格式命名,如“新华书店中心路店+企业营业执照”。附件1、附件2请报送word、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扫描版,同样以企业名称+附件1、企业名称+附件2命名。
六、资格审查
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重点核查申报单位的相关资质、激励文化旅游消费能力以及经营活动合规性等,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突出品牌和带动作用。
七、其他事宜
(一)申报单位可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张店文旅”公众号获取通知及相关说明。
(二)申报单位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发送至邮箱zdqwlcy@163.com。
(三)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并安排相关工作。
附件:1、《2022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旅企业、商户和A级景区申报表》
2、《2022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旅产品和服务申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