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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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589/2024-550259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3-2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根据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增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破政务公开难点,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二、健全区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成立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 璐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鞠 勇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 雁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刘 涛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 强 张店区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成 员:邹雪萍 张店区文化馆馆长
孙风芹 张店区少儿图书馆党支部书记
张 泳 区文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卢法礼 新闻出版科科长
聂 兵 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付新征 文化事业科副科长
陈荣燕 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
三、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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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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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
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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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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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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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
部门负责人信息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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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依据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及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一) 《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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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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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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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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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文件 |
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部门文件及历史政策文件归集(文件库),所有政策性文件均要准确标注有效性。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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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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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文件公开后发布相关解读材料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 |
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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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及相关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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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
部门办公会议 |
相关会议议题,并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会议议定事项并解读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 |
实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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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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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
市级、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
市级、区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复文全文或摘要)、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 《政协山东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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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及相关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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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设 |
组织领导 |
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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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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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 |
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推进措施、工作推进情况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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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 |
培训计划及开展情况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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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动态 |
工作信息、通知公告等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 |
实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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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及相关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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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 |
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服务指南等信息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五)、(六) |
及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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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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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 |
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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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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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年报 |
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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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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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 |
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指南、服务动态等相关信息。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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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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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 |
特色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清单等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等相关信息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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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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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领域 |
旅游领域公开标准、公共服务、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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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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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形式
从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出发,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政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带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采用图表、动画等丰富的多媒体形式将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