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589/2022-532879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2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根据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增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破政务公开难点,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二、健全区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成立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 璐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玉溪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 强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科级干部
刘 雁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郭福山 区文化馆馆长
孙风芹 区图书馆馆长
李 峰 张店书画院院长
张 泳 区文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有杰 区旅游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博 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聂 兵 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陈荣燕 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科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
三、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目录分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公开主体 |
法定基础 内容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
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办公室 |
领导信息 |
部门负责人信息 |
|||||
履职依据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及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
办公室 |
|||
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办公室 |
|||||
政策性文件 |
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部门文件及历史政策文件归集(文件库),所有政策性文件均要准确标注有效性。 |
办公室 |
||||
进展情况 |
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承担事项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并定期公开所承担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
按季度公开 |
办公室 |
|||
权责清单 |
公开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包括职权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监督方式等要素 |
实时更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
处罚强制信息 |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事项 |
本级政府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决定 |
依据条件程序及时更新;决定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新闻出版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
本级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处罚决定 |
|||||
政策解读 |
文件公开后发布相关解读材料 |
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办公室及相关责任科室 |
||
政府会议 |
部门办公会议 |
相关会议议题,并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会议议定事项并解读 |
实时公开 |
办公室 |
||
建议提案 |
市级、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
市级、区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复文全文或摘要)、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及相关责任科室 |
||
法定基础 内容
|
机制建设
|
分管领导 |
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 |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
|
办公室 |
工作机构 |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党政办或办公室) |
|||||
考核监督 |
政务公开纳入考核情况 |
|||||
工作推进 |
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推进措施、工作推进情况 |
|||||
业务培训 |
培训计划及开展情况 |
|||||
业务信息 |
工作信息、通知公告等 |
实时公开 |
办公室及相关责任科室 |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 |
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服务指南等信息 |
及时更新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事后公开 |
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
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
|
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
每年1月31日前 |
||||
疫情防控 |
本地区复工复产信息(如: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的帮扶政策) |
及时 |
新闻出版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文化服务 |
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指南、服务动态等相关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文化事业科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 |
特色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清单等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等相关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文化事业科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新闻出版 |
新闻出版行业名录等相关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新闻出版科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旅游领域 |
旅游领域公开标准、公共服务、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专题集中公开 |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
四、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形式
从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出发,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政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带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网站等新媒体将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