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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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589/2020-51090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根据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有关精神,为全面推进文化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增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结合文旅工作的实际,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突出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破政务公开难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健全区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成立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文士利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跃山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玉溪 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 强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科级干部
刘 雁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郭福山 区文化馆馆长
孙风芹 区图书馆馆长
李 峰 张店书画院院长
张 泳 区文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有杰 区旅游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博 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聂 兵 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
三、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序号 |
目录类别 |
目录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责任科室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公开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以及监督和救济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2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3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制作并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 |
办公室 |
按年发布,每年1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全文 |
4 |
履职依据 |
法规公文 |
公开张店区政府、各部门、镇办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张店区政府及各部门、镇办印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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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本,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
办公室 |
按年发布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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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构职能 |
区政府、区政府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机构信息 |
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政府办领导成员分工、联系方式;内设科室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6 |
领导信息 |
区政府、区政府工作机构、乡镇街道领导信息 |
公开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办公室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7 |
规划计划 |
专项规划 |
公开相关规划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区域规划 |
公开相关规划信息。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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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统计信息 |
其他统计 |
公开各行业统计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453号)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9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调查)征集 |
公开张店区重大决策事项征集公告、决策依据、决策草案、决策草案解读等信息。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结果反馈 |
公开意见收集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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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会议公开 |
部门会议 |
公开部门会议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情况、会议议定事项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1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18〕5号)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会议议定事项解读 |
公开会议议定事项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国务院、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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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权力 |
行政许可 |
公开本机关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
新闻出版科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行政处罚和强制 |
公开本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
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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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清单 |
公开张店区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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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公开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
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
检查及查处结果作出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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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服务 |
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事项划转清单、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事指南 |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
新闻出版科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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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其他重大决策部署与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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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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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公开张店区及各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信息。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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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公开张店区政府、各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
财务科 |
按年发布 |
全文 |
重点项目绩效 |
公开张店区政府各部门重点项目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
财务科 |
按年发布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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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其他重点领域—公共文化服务 |
《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要求的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文化事业科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15 |
政策解读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音频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按规定及时发布 |
全文 |
文稿解读 |
对政策性文件进行的各种形式的解读。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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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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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解读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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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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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互动交流 |
回应关切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按规定及时公开 |
全文 |
市民热线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按规定及时公开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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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动 |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
按规定及时公开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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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公开政府人事任免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公务员考录 |
公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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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 |
公开事业单位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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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公开其他人事信息。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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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公开张店区政府、各部门、镇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
公开张店区、各镇办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文化事业科、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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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公开张店区政府、各部门、镇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及人员设置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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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 |
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考核情况。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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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 |
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推进情况。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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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开放日 |
公开政府开放日相关信息。 |
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全文 |
四、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形式
从文化旅游工作实际出发,做到政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运用信息化手段,带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利用微信公众号、微网站等新媒体将文化旅游工作向社会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