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2023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第二批文旅企业、商户和文化旅游景区征集公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589/2023-534217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第二批文旅企业、商户和文化旅游景区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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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消费全面复苏,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经研究,决定再次征集2023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参与企业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32945

    二、征集范围

张店区范围内文化旅游类企业、商户,涵盖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影剧院,文创产品、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动漫产品、文创衍生、文化用品等领域。

    三、申报主体要求

参与申报的文化旅游企业、商户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张店区内依法注册,经营规范、手续齐备,无不良记录。对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当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具备良好社会形象。申报单位提供的文化旅游产品或服务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养科学、合理、健康的文旅消费理念和习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渠道合法、服务优质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

文艺演出类项目,应当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坚持低票价惠民原则。应当有与活动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专业资质、管理与执行团队,有符合公安、消防、卫生和环境保护条件的活动场地、医疗救助预案,能够保证活动安全。已完成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手续,能够按照预定计划推进实施。

四、政策支持

(一)经审核通过的文化旅游企业、商户将纳入2023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整体宣传推介。

(二)可借助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搭建的宣传矩阵(含平面、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对活动进行立体式、多维度宣传推广。

(三)符合文化和旅游消费券使用要求的单位和商户,经认定可享受文化和旅游消费补贴扶持,参加有关定向券活动等。

(四)组委会将根据总体方案,通过挂名主办、支持举办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企业组织的宣传营销活动。

五、申报材料

采用企业自主申报的方式。

申报主体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2023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旅企业、商户和A景区申报表(附件1);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⑤2023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旅产品和服务申报汇总表(附件2);⑥个体书店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旅行社需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影院需提供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PDF扫描版,材料统一以企业名称+证明材料名称格式命名,如“新华书店中心路店+企业营业执照”。附件1、附件2请报送word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扫描版同样以企业名称+附件1、企业名称+附件2命名。

六、资格审查

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重点核查申报单位的相关资质、激励文化旅游消费能力以及经营活动合规性等,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突出品牌和带动作用。

七、其他事宜

一)申报单位可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张店文旅公众号获取通知及相关说明。

申报单位须于202345日前申报资料发送至邮箱zdqwlcy@163.com

)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并安排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533-286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