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 张店区2022年“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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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589/2022-52505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工作导向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公益演出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需求,结合省市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工作的意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淄博市“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实施方案》部署要求
三、出台目的
按照“政府购买、院团演出、群众受益”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多种演出主体和多种演艺形式有机结合、群众需求和演艺资源精准对接的送戏下乡工作机制,支持各级各类文艺团体深入村(社区)组织举办高品质文艺演出,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文化生活的需求,提高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重要举措
1. 组织群众免费观看的戏曲(综艺节目)进乡村活动。结合村(社区)实际和群众文化需求,组织优秀传统戏曲作品或综艺演出为群众免费演出。坚持多措并举,原则上以送戏下乡剧团进村(社区)演出为主。演出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场地,就近为群众开展服务。无演出场地的村(社区),可采取借用临近场地灵活安排。联村(社区)演出,应由当地镇(街道)文化站申报,并经区文化和旅游局批准。联村(社区)演出的不得削减演出场次。
2. 组织群众免费参与的文化下乡活动。根据我区实际和群众需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艺术鉴赏、知识讲座、名家进乡村等活动,加强文化艺术在基层的传播和普及。区文化馆及各镇(街道)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要把文化艺术普及纳入日常服务项目,经常性的到村(社区)开展文艺培训活动;组织戏曲专家、非遗传承人、知名文化专家作为文化志愿者深入村(社区)讲解文化知识,开展艺术辅导。鼓励区专业表演团体与基层庄户剧团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对基层文艺人才进行传帮带,帮助他们提高创作水平和表演能力,带动当地群众文化活动开展。
3. 组织群众自编自演的群众文化活动。根据区、各镇(街道)群众文化活动安排和群众需求,组织自下而上开展的群众自编自演的群众文化活动,激发基层群众参与群众文化热情和创新能力。积极与相关单位开展的各类文化惠民活动紧密结合,组织群众喜爱的文化进万家等文化惠民活动。
解读人:石璐 党组书记、局长 286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