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文稿解读】2021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589/2021-52161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7 发布机构: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稿解读】2021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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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培育我区经济增长新动能,结合我区实际,定于20219月至10月举办2021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制定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第五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理念,培育良好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习惯。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调整,着力建立引导和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 

四、重要举措

(一)开展惠民主题活动

创新、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鼓励全民共同参与,共享文化和旅游资源,共品文化和旅游盛宴。整合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组织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景区主题活动、特色旅游线路、研学旅游等文化旅游主题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音乐会、歌舞、曲艺、书画展、讲座等文艺活动。在做好送戏下乡等公共文化服务基础上,开展好张店区第四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张店小剧场 周末齐天乐等品牌文化活动。利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开展夜间文旅消费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文创集市、非遗展示等活动。积极组织辖区内文旅企业参加省旅游发展大会、第二节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等系列展会活动。举办亲子故事会、国学讲座、优秀电影展播等人文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办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第十届幸福张店合唱节等系列活动。开展非遗技艺、传统工艺互动体验,戏曲、表演等舞台艺术体验,数字文旅互动体验等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及企业参加非遗进社区活动。组织网络视听、文化旅游电商、直播平台、数字出版、动漫等领域开展数字文旅主题活动。

(二)创建消费示范区

积极争创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提升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借鉴我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经验,创新形成我区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为引导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提供示范。

(三)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积极向市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利用现有的旅游景区、文化产业园区、文旅商综合体、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等类型空间,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引导文旅产品和文化互动体验服务集聚,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形成规模化、规范化、时尚化、休闲化的文旅消费新地标。

(四)服务乡村振兴

大力服务乡村文化振兴,充分发挥张店区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的引领作用,着力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打造成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品牌。广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积极推动农村群众享受消费补贴,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解读人:石璐 党组书记、局长 286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