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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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589/2023-533988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
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2506.64万元,较上年减少2.62%。负债总额103.36万元,较上年增长13.97%。净资产2403.28万元 ,较上年减少3.23%。
1.资产分布情况
我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506.64万元,占100.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0.00万元,占0.00%,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0.00万元,占0.00%。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175.57万元,较上年增长6.72%,占资产总额7.00%;固定资产2321.30万元,较上年减少3.21%,占资产总额92.61%;在建工程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占资产总额0.00%;长期投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无形资产9.76万元,较上年减少13.57%,占资产总额0.39%;公共基础设施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政府储备物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文物文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保障性住房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053.8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8.48%(其中,房屋2053.8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8.48%);通用设备48.80万元,占2.10%(其中,车辆0.00万元,占0.00%,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0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83万元,占0.04%(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0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2.36万元,占0.10%;图书档案188.33万元,占8.11%;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7.10万元,占1.17%。
(二)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土地账面面积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账面净值0.00万元。
2.房屋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房屋账面面积11306.53平方米,账面价值2608.61万元。
3.车辆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车辆账面数量4辆,账面原值67.07万元,账面净值0.00万元。
二、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成效及经验
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单位使用。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配合局办公室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管理的分散性,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帐目管理与实物管理不同步,财务会计主体、采购主体、核算主体之间缺乏相互沟通,从而出现一些帐实不符的现象。
四、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加强内部的沟通,帐目与实物管理相分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腐败,但也要加强沟通,以保证会计与实物管理员之间的积极性。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构建、处置的检查监督,完善管理办法,包括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固定资产报告制度、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和固定资产处置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