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旅字〔2022〕61号 签发人:石璐
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57号建议的答复
李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场合严禁吸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吸烟人数众多,吸烟和二手烟暴露十分普遍,青少年吸烟情况也比较严重,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为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烟草烟雾作为严重危害健康的危险因素,理应受到严格限制,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也势在必行。
一、张店区文旅系统禁烟情况:
1.张店区所有A级景区、星级酒店均在明显的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2.张店区文旅局管辖范围内的公共文化场馆、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均在明显的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3.公共场所禁烟为基本的行业管理,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必要条件,文旅部门并对此有专项检查。
二、下一步禁烟工作的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所有管辖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
二是查缺补漏,在A级景区的室外区域设置一定密度的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在有条件的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做到疏堵结合,有序禁烟。
三是在公共场所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的同时,有条件的星级饭店要并配备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在进行文化城市宣传时,将劝阻吸烟作为一项必备科目进行宣传。
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5日
(联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赵有杰,联系电话:2278904)
抄 送:区督查工作中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