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关于设立张店区书画艺术展馆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51
建议人: 范磊
主办单位: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时间: 2020-06-2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文旅202019                 签发人:文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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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范磊(10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张店区书画艺术展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张店书画院暨张店美术馆成立于1999年,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10号,是一个集书画研究、创作、交流、展览、收藏为一体的公益性文化场馆;设有办公室、书画创作室、展览室,展厅面积400余平方米,现有在职人员3人。

近年来,张店书画院引领张店区书画艺术的发展普及和提高。其中心城区的文化艺术影响力辐射淄博市各区县,甚至延伸到鲁中地区的滨州、潍坊、莱芜、临沂、济南等地,是淄博市中心城区书画院,是淄博市和张店区主要文化艺术发展建设平台之一。

您提出的关于在淄博市文化艺术中心设立张店区书画艺术展馆建议,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了对接协调。经了解,淄博市文化艺术中心各类场馆由市委、市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由淄博市运营公司统一管理,淄博市文化艺术中心的各类场馆仅有使用权,并无管理权。同时淄博市美术馆的建设已列入淄博市人民政府2020年工作报告,但目前该项目还未立项。待市美术馆建成后,我局将积极对接淄博市书画院等上级部门,研究设立书画展馆的可行性,为我区书画爱好者搭建平台,拉近大众与艺术的距离,充分展现“中国书画重镇”的风采,推动我区书画艺术的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23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付新征

联系电话:2861918

抄送单位: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督查室

 

 

 

关于设立张店区书画艺术展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