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包括高清节目等)、台名、技术参数等事项审核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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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589/2020-510965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包括高清节目等)、台名、技术参数等事项审核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包括高清节目等)、台名、技术参数等事项审核
二、审批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法人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许可数量限制:无限制
七、是否收费:否
八、是否有中介机构:否
九、是否存在特别程序:否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318房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许可科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533-2278835 投诉电话:0533-2869996
十二、办理条件
1.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合法频道频率;
2.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合法播出机构。
十三、申请材料
1.拟变更的台名、台标、呼号及其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因行政区划变更的,须提交国务院关于变更行政区划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纸质,1份复印件)
2.调整节目套数、台名、技术参数等筹备计划(纸质,1份原件)
3.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台名、技术参数等的可行性报告(纸质,1份原件)
4.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包括高清节目)、台名、技术参数等的申请书(纸质,1份原件)
十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