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包括高清节目等)、台名、技术参数等事项审核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589/2020-510965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10 发布机构: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包括高清节目等)、台名、技术参数等事项审核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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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包括高清节目等)、台名、技术参数等事项审核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包括高清节目等)、台名、技术参数等事项审核

二、审批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法人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许可数量限制:无限制

七、是否收费:

八、是否有中介机构:

九、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318房间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许可科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533-2278835    投诉电话:0533-2869996

十二、办理条件

1.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合法频道频率;

2.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合法播出机构。

十三、申请材料

1.拟变更的台名、台标、呼号及其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因行政区划变更的,须提交国务院关于变更行政区划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纸质,1份复印件)

2.调整节目套数、台名、技术参数等筹备计划(纸质,1份原件)

3.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台名、技术参数等的可行性报告(纸质,1份原件)

4.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包括高清节目)、台名、技术参数等的申请书(纸质,1份原件)

十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