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589/2023-509709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机构: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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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公电话

0533-2869996

邮政编码

255020

Email

zdwl2869996@163.com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 17:00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负责人

石璐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网址

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whhlyj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名城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功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综合执法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推广文化和旅游行业电子商务服务。

7.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优化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协调。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扶贫工作。

9.制定全区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张店旅游整体形象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

10.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推进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综合执法行业组织的业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诚信体系建设。

1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区级(含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区内世界人文遗产、工业遗存、农业遗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宗教设施等的文物保护工作。

12.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全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13.负责对全区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审核重要文物的征调、交换、捐赠。

14.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在张店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监管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15.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工作。组织查处出版环节、著作权、广播影视、网络视听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6.管理全区广播影视业。负责统筹规划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区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区广播影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影视重大活动,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7.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印发、复制、出版物发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新闻、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区新闻出版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对全区出版物内容监管和审读工作,负责全区著作权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及著作权关系的有关事宜。

18.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加强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优秀地域文化走出去。

19.负责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统筹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区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20. 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1.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3-2869996

传真号码

0533-286999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462室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聂兵

职务

主任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档案、机要、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后勤服务、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人才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本机关负责信访事项受理机构为: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462室  邮政编码:255000  

信访接待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信访接待地点: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462室

咨询投诉电话:0533-2869996

传   真:0533-2869996

电子信箱:zdwl2869996@163.com

网上信访平台地址:http://wsxf.xfj.shandong.gov.cn/370303/web/index

 

2、文化事业科(挂文物管理科牌子)

机构名称

文化事业科(挂文物管理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861918

传真号码

0533-286999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460室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付新征

职务

副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书法、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审核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

 

3、产业发展与旅游管理科

机构名称

产业发展与旅游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869996

传真号码

0533-286999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462室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聂兵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4、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机构名称

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278835

传真号码

0533-286999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318室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卢法礼

职务

科长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新闻出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新闻出版阵地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依法行政。

 

5、安全管理科

机构名称

安全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3-2278715

传真号码

0533-286999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459室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杨东

职务

负责人

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监督管理;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发布文化和旅游安全信息;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文化、旅游经营者贯彻执行安全和应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指导文化、旅游经营者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应急管理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对文化娱乐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局属单位或科室及其管理对象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汇总完善本领域安全工作台账。

 

三、直属单位

1、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3-2278447

传真号码

0533-286999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316室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刘雁

职务

主任

机构职能

负责依据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域内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开展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提供旅游业务咨询,推进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为开展全区重大文旅活动的策划和服务保障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旅游项目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的规划布局、开发管理、品牌建设及推介宣传工作;承担全区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区旅游产品(项目)的宣传市场推广营销工作,承担张店旅游整体形象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接受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监督管理,完成其交办的其他任务。

 

2、张店区文化馆

机构名称

张店区文化馆

办公电话

0533-6281786

传真号码

0533-286999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10号张店区文化艺术中心3、6-7楼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邹雪萍

职务

馆长

机构职能

负责依据文化工作领域内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文化活动、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文艺创作与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策划、组织、实施群众文化活动的工作;承担免费开放文化馆、美术馆设施、场地的工作;承担组织举办舞蹈、声乐、曲艺、书法、美术等公益性艺术辅导培训、展览、讲座的工作;承担加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的工作;承担舞蹈、声乐、曲艺、书法、美术等文艺创作与指导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和搜集整理。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服务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评审保障工作;承担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接受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监督管理,完成其交办的其他任务。

 

3、张店区少儿图书馆

机构名称

张店区少儿图书馆

办公电话

0533-6205518

传真号码

0533-286999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10号张店区文化艺术中心4-5楼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孙风芹

职务

党支部书记

机构职能

主要负责依据公共图书馆工作领域内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数字图书馆推广建设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等工作;收集各类型文献信息资源,开展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开展数字图书馆推广建设工作,面向社会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包括图书、报刊、数字资源等文献资料的查询、利用等,开展读者信息服务,包括参考咨询、信息发布等;优化读者服务,做好图书借阅、报刊阅览服务,做好免费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文化服务;举办讲座、展览、教育培训、参观等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开展传统文化互动体验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推进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面向政府机关、学校、社区、军营等提供文化服务;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接受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监督管理, 完成其交办的其他任务。

 

4、张店区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

张店区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3-2279723

传真号码

0533-286999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317室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张泳

职务

主任

机构职能

负责依据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领域内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文物保护、文物对外交流等工作,参与考古、文物保护工程、博物馆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全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抢救、发掘、研究、利用等工作;承担全区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研究、利用等工作;参与实施全区考古工作,对在张店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承担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方案评估工作;参与国有及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方案、展陈方案、藏品保护修复方案的评估、评审及展陈验收;参与实施全区文物保护工程,对张店区的文物保护工程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承担全区文物对外交流工作,推动全区文博事业发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接受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监督管理, 完成其交办的其他任务。

 

5、张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名称

张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

0533-2278715

传真号码

0533-2869996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459室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杨东

职务

负责人

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文化市场进行综合执法;负责查处全区范围内演出、娱乐、网吧、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文化市场执法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