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关于柳毅山生态修复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63
建议人: 宋汝春
主办单位: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21-09-0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宋汝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柳毅山生态修复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议经研究予以解决采纳,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对柳毅山林地的管理,提高柳毅山生态水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我办联合多部门对柳毅山生态现状进行整治。

120214月底前,金乔社区组织做好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及社区居民动员工作,柳毅社区做好柳毅山周边居民动员工作,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管理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林地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2021510日前由体育场街道办事处、金乔社区组成排查核查专项组,主要负责建立核查台账、逐条逐项开展排查任务,在清查同时要加强对当事人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并限期恢复原状。

320215月底前,体育场街道办事处、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联合开展柳毅山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部门协同配合,对违法占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共计清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侵占林地行为60余处共计9000平方米。

4、结合此次专项行动认真剖析、深刻反思,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探索建立职责明确、监管高效、参与广泛的林地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

202198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提议:宋汝春代表提出的《关于柳毅山生态修复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