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路灯照明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85
建议人: 张敏
主办单位: 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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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85建议的回复

 

张敏等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路灯照明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泰景苑与牵引电机32号院均位于共青团路32号,属于体育场街道广场社区管辖范围,小区之间间隔一条背街小巷。牵引电机32号院院内分布1-7号楼,共计7座楼,其中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由社区提供的简易物业管理,其他单元楼由在政物业公司管理;大泰景苑院内分布8-15号楼,共计8座楼,属于在政物业公司管理。

大泰景苑与牵引电机32号院紧邻共青团路与商场东路,道路路灯由市政统一维护管理。两小区间的背街小巷长约300米,原有2盏路灯分别位于牵引电机32号院5号楼东墙、大泰景苑门卫室前,其他路段缺少道路照明设施,晚上照明条件较差。

 二、办理情况

(一)体育场街道对人大代表的建议高度重视,收到建议后立即组成专门工作组。街道有关工作人员立即与广场社区工作人员到两小区现场查看,了解小区道路照明问题以及照明设施情况,确定问题解决方案。

(二)体育场街道通过与在政物业公司协调,现已在牵引电机32号院、大泰景苑两个小区间的背街小巷安装了4盏太阳能照明路灯和5盏电灯,有效改善了该路段道路不亮的情况,为市民晚间出行带来了便利。

(三)按照人大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路灯照明管理的建议,下一步,体育场街道将对辖区内所有小区进行逐一排查,加强小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督促物业及时更换损坏的照明设施,确保小区路灯“常亮”。结合街道开展的“ 民生十件小事”行动,积极主动征求居民意见,进一步提升居民对生活环境的满意度,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街道与社区的关爱。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

                         2019530

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5号提议:张敏等五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路灯照明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