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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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24175E/2020-510460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机构: |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 |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公开的内容
(一)财务收支情况、车辆管理使用办法。
(二)人事任用、干部考核奖惩、征兵、收费等情况。
(三)经济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承包及租赁。
(四)计生指标的分配、享受优待抚恤金的对象及发放时间、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
(五)城市建设管理。
(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二、公开的程序
1、财务收支、车辆管理使用
(1)所有收入由财政所统一管理。
(2)一切收费统一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2、财务支出:
(1)重大支出集体研究决定。
(2)各办需用经费,先写出申请,经领导研究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3)一般小型支出,先请示后办理。
(4)一切支出票据由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
3、车辆管理使用:
(1)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2)机关所有车辆由党政办统一管理调度,用车者须到办公室登记填写派车单。
(3)一切车辆定点加油和维修。
(二)人事任用、干部考核奖惩、征兵及收费
1、人事任用、干部考核奖惩。
(1)严格执行人事任用制度,采取民主推荐、考察,对具备条件者提拔重用。
(2)根据考核情况,对先进表彰奖励,对后进者进行处罚。
2、征兵、收费
(1)依据《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严格兵役登记、体检、预征对象文化考试、上站体检、政审、公安联审、办事处武装部审核上报区人武部审核、定兵、起运等。
(2)征收国防训练费和武器维护费。根据《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中央[1995]12号文件和财政部89号文件规定收取。
(三)经济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承包及租赁
1、坚持“公开、合理、平等、竞争”的原则,由办事处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承包、租赁方案、公开招标。
2、中标者与办事处签订合同,并经司法部门公证后,办理有关手续。
(四)计生指标的分配,享受优待抚恤金的对象和发放时间和最低生活保障金。
1、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
(1)一胎生育指标的审批权在办事处计生办,二胎生育指标审批权在区计生委。
(2)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得到享受一胎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女方单位同意,填写《一胎生育申请表》,带有关证明材料报办事处计生办批准发给《生育证》。
(3)申请二胎的,夫妻双方申请,经办事处计生办审核报区计生委批准发给《生育证》。
(4)本年度生育指标截止三月三十一日落实完毕,自四月三十日审批的计生指标均为下年度指标。
2、享受优待抚恤金的对象及发放时间
(1)根据张民字[1996]16号文件规定,享受优待抚恤金的对象是:现役军人家属、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退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老退伍军人。农村义务兵优待金由办事处统筹每年7月底发放,城市义务兵优待金由区民政局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金由财政所每月十日发放。
(2)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待遇的条件为:持有本市非农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143元,最低生活保障金由民政办公室每季度的第三个月发放。
(五)城市建设管理
1、城市建设管理
(1)、加强社区监督职能,建立起辖区内监督、检查的长效管理制度;
对市政、绿化、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管理)、环保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及城市管理其它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社区建设,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行标准化物业管理,加强对社区、楼院和辖区内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
组织宣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增加居民的城市管理意识。
组织居民开展庭院绿化组美化和义务植树活动,发动居民参与环境整治、除四害的管理,加大清除四害孳生地的力度。
参与环境整治、除四害的管理,加大清除四害孳生地的力度。
保持居民楼院内卫生保洁效果,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贴画,无死树枯枝、病虫害,无占地违法建筑等问题。
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绿化和绿地及绿地设施的管护;负责劝阻、制止责任区域内乱堆乱放、违法搭建、乱停车辆和打架斗殴等行为,并向有关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小区内单位能够自觉的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污迹、污物、废弃物、积雪和非法张贴物、悬挂物,保持环境整洁。
(3)、完善辖区内群众文体娱乐活动设施,使其发挥作用。
结合现有的文体娱乐设施等,对已有的文体娱乐设施和场所补充完善,丰富辖区内居民的文体活动,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4)、对居民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
制定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的规划及管理实施方案。
对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要求服务设施规范,服务项目健全,管理有制度可循。
小区道路平整、排水畅通、照明良好。
楼房院墙整洁,无乱贴画,楼前楼后无乱搭建、乱挂、乱堆放现象。
(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领导干部上下班不准个人驾车。
2、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的钱、物。
3、领导干部不准占用集体的钱、物,不准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4、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不准用公款购买或装修住房。
5、领导干部不准经商,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6、领导干部不准公款大吃大喝,公费旅游和公款支付的各种娱乐活动。
三、公开的形式、范围及时间
1、属于对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1)计生指标分配,征收计划外生育标准。
(2)征兵规定要求、程序和收费标准。
(3)优待抚恤金的发放范围及时间。
(4)经济建设项目的招标、承包、租赁办法。
(5)城市建设管理要求等。
采取下发文件、上公开栏和新闻媒介等方式公开。
2、属于机关内部项目的公开内容和程序:如:财政收支情况、车辆管理使用办法、人事任用、干部考核奖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采取在机关内部下发文件,召开干部会议和上公开栏等方式公开。
财政收支情况半年公开一次,重大紧急事项随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