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焦锦平等同志岗位聘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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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4X9/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统计局 |
张统字〔2021〕27号
关于焦锦平等同志岗位聘用的通知
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6〕4号)和《张店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张统字〔2021〕26号)要求,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价等环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同意聘任焦锦平同志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为高级统计师。因该同志系首次被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经研究,同意聘用为七级专技岗位,聘期为3年。
同意聘任任永霞、石亚男两名同志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为中级统计师。因上述两名同志于十级专技岗位上受聘满三年,经研究,同意聘用为九级专技岗位,聘期为3年。
同意聘任张春清、王建新、牛嘉琳、韩薇四名同志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为中级统计师。因上述四名同志系首次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经研究,同意聘用为十级专技岗位,聘期为3年。
同意刘徐磊、孙琪两名同志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为专技不定级,聘期为2年。
望新聘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提供更好的统计服务。
附件:张店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