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统计局
标题: 张店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4X9/2025-550350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3 发布机构: 张店区统计局

张店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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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统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6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4电子邮箱zdqtj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张店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渠道和宣传平台的作用,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统计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11日至20241231日,张店区统计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5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主要是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务信息,并在局办公室设立公共查阅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新收依申请公开0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0个,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张店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持续落实拟稿人初审校对、科室负责人二审把关、分管领导三审签字的制度,重要信息严格执行局主要领导审签规定,确保局内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在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对信息内容进行初审,保障内容不违法违规、不涉及秘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统计动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传媒,拓展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统计信息服务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年初召开部署会议,分管领导亲自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办公室牵头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协调推动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格式不够规范、部分公开信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拓展发布渠道,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完善内容,全面深化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及时解读社会公众关注的各类政策法规和热点问题。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进行再培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度,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代表建议0条,其中省级人大代表建议0条、市级人大代表建议0条,区级人大代表建议0条。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0件,其中省级政协提案0件,市级政协提案0件,区级政协提案0件。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规范设置由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分析解读等信息组成的公开栏目,定期发布统计数据。

(四)《2024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张店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2024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2024年张店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将各项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