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统计局
标题: 张店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4X9/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8 发布机构: 张店区统计局

张店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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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政务中心6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5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张店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5条。所公开信息均为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信息范围包括:机关机构职能、统计分析、统计公报、专项调查及其它可公开的信息。为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的优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主要是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务信息。此外设立公共查阅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上门查阅。公共查阅点设在局办公室。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开通在线申请渠道,并提供申请表下载。2022年,新收依申请公开0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次。下一步将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要求,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根据市政府要求合理设置公开目录,定时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积极接受社会公众、上级部门的监督。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监督投诉电话,畅通监督渠道。二是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对政府网站信息逐一进行查漏补缺,充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针对上一年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开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为此,我们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健全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成效管理,全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有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效提升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三)《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加强。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科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1名负责信息化工作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强化督查检查,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和分工落实意见,推动政务公开有序组织实施。加大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提高。
      二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经常性调整机制,根据任务要求、工作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定期公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政务信息在制作或获取特别是文件起草时,都要依法依规认定其公开属性,并进行标示。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谁提供、谁审查”和“一事一审”的要求,各科室在报送公开信息前,逐条梳理,确保审查责任到位。
      三是考核强化。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强化激励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