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商务局
标题: 张店区商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00M/201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3-31 发布机构: 张店区商务局

张店区商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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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发挥信息对商务工作的推动作用,主动公开商务工作信息,积极宣传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外事侨务等促进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促进了全区商务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我局依据“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区商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设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确保非涉密、非敏感信息能依法及时公开。
     (二)遵章守制,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化。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由局办公室专职人员采集,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专职人员发布,严把采集、审核、发布关,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具备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保证涉密、敏感信息不上网,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建章立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为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内容覆盖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全部文件信息,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为我局政务公开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积极开展信息报送及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局办事指南、服务事项、规章制度、社会监督等信息,及时将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信息向社会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充分利用下基层调研、召开调度会等多种形式及电话、网络等多种载体,积极宣传商务工作信息,建设良好的商务信息工作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利用率。通过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为企业争取扶持政策资金260余万元。
       将政务平台建设工作作为深化我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是充分利用张店区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内容涉及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9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1条;业务公开信息25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3条。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办事公开透明度,提高了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张店区商务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栏。为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服务、效能和廉洁机关。根据区商务局工作职能,建立了张店区商务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栏,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开栏将区商务局各项职能及办事程序、办结期限进行了公示和承诺,并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优质服务,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2011年通过电话、现场咨询等方式接受对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利用外资、对外贸易等有关事项咨询多达200余起,相关科室负责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所咨询事项全部及时答复,答复率为100%,信息公开促进了全区商务工作的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按要求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部免费使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全部政府公开信息均不涉猎保密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内容有待继续完善;二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信息更新有的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完善;三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和群众未能有效地利用政府和商务网站进行所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查询。
       (二)改进措施。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明晰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加强培训工作,注重对科室信息员的培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业务水平。三是利用多种手段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平台、商务预报、商务之窗等渠道的作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作,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并逐步全面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公、网上监督。四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商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不断提高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