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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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00M/2018-51119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4-18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商务局 |
单位名称:张店区商务局
事项名称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依据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 |
办理条件 | 张店区域范围内从事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并在区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办理流程 | 受理—材料审核—办结 |
申报材料 | 1、 工商营业执照; 2、 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国内贸易窗口 |
联系电话 | 3140511 2862988 |
证书名称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
流程环节
环节名称 | 各个环节办理人员 |
受理 | 赵瑞勇 |
办结 | 赵瑞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