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商务局
标题: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00M/2018-51119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4-18 发布机构: 张店区商务局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发布日期:2018-04-18
  • 字号:
  • |
  • 打印

单位名称:张店区商务局

 

事项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

办理条件

张店区域范围内从事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并在区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办理流程

受理—材料审核—办结

申报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

2、 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国内贸易窗口

联系电话

3140511  2862988

证书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流程环节

环节名称

各个环节办理人员

受理

赵瑞勇

办结

赵瑞勇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