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5年11月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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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2XW/2025-554850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0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电话:0533-3140519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地址:张店市民中心2楼A30窗口
电子邮箱:zdqhbfjxkk@zb.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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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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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恩赛新材料(淄博)有限公司切削液、防锈剂、清洗剂分装项目 |
淄博市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下湖村宏湖产业园二期4#厂房东首 |
恩赛新材料(淄博)有限公司 |
山东玄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恩赛新材料(淄博)有限公司切削液、防锈剂、清洗剂分装项目位于湖田街道办事处下湖村宏湖产业园二期4#厂房东首,不新征土地,租赁现有厂房。总投资532万元。项目共购置不锈钢搅拌罐、自动灌装机、地磅等国产设备9套,以三乙醇胺、工业白油、硼酸酯、T701防锈剂、五水偏硅酸纳、水为原材料,经搅拌进行灌装,无化学反应,不产生废水。项目建成后,年产切削液、防锈剂、清洗剂合计15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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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该项目搅拌、灌装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经15m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4、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不外排。 5、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该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所有固体废物均不得随意丢弃。 7、该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和处置。 8、该项目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排放口标志牌。 9、企业应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监测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10、该项目应同时达到淄博市张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1、你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2、你单位应当对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应当重新报批。 14、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5、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张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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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产100吨隔热隔音材料项目 |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南焦宋村南官路与烯田路交汇处西300米路北 |
淄博鑫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英威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现有厂房,年产100吨泡沫板/泡沫箱制品 |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该项目发泡、熟化、成型、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及表3相关标准要求;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要求。 4、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 5、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该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袋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所有固体废物均不得随意丢弃。 7、该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和处置。 8、该项目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排放口标志牌。 9、企业应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监测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10、该项目应同时达到淄博市张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1、你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2、你单位应当对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应当重新报批。 14、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5、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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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产2000吨聚乙烯蜡项目 |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南焦宋村南首 |
淄博东润一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玄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购置2台加热搅拌罐、1台压片机、1台冷却塔、1台空气压缩机、1台储气罐、2台电加热导热油炉、1台自动包装机、2台储料罐、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风机,以费托蜡和聚乙烯蜡为原料,经投料、加热熔融、搅拌混合、制片等工序生产聚乙烯蜡,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吨聚乙烯蜡。 |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该项目加热熔融、搅拌混合、制片工序产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分别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及表3相关标准要求。 4、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 5、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该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所有固体废物均不得随意丢弃。 7、该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和处置。 8、该项目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排放口标志牌。 9、企业应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监测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10、该项目应同时达到淄博市张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1、你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2、你单位应当对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应当重新报批。 14、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5、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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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年产500吨包装袋项目 |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南焦宋村委东南800米路南院 |
淄博正本塑源包装有限公司 |
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位于湖田街道办事处南焦宋村委东南800米路南院内西北角1号的现有厂房建设“年产500吨包装袋项目”,不新征土地。购置混料机、吹膜机、制袋机、印刷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00t包装袋。 |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该项目吹膜、油墨调配、油墨上料、印刷、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从严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排放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相关标准要求;甲醇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标准。 4、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 5、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该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所有固体废物均不得随意丢弃。 7、该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油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和处置。 8、该项目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排放口标志牌。 9、企业应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监测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10、该项目应同时达到淄博市张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1、你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2、你单位应当对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应当重新报批。 14、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5、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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