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标题: 2025年10月1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25-55447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2025年10月1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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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1023日(5个工作日)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电话:0533-3140519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地址:张店市民中心2楼A30窗口

电子邮箱:zdqhbfjxkk@zb.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碳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多孔碳材料实验研发项目

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商家村工业园煤井路3号

碳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山东玄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碳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多孔碳材料实验研发项目位于湖田镇商家村工业园煤井路3号,不新征土地,不新建厂房。本项目用于多孔碳材料的研发实验,安装萃取器、管式炉、粉碎机、烘箱、气氛炉及检测仪器等国产设备约44台(套),主要原辅料为碳粉、萃取剂用化学试剂等。项目建成后,微米级改性碳粉年实验规模0.36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实验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实验,严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该项目离心干燥工序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柜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混合、低温碳化、高温碳化、气流粉碎、表征测试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有组织丙酮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2 中排放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2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丙酮、乙酸乙酯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浓度限值标准。

4、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不外排。

5、该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墙体隔声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该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外售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所有固体废物均不得随意丢弃。

7、该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清洗废液产品检测废液、喷淋塔废水、实验废弃物、废活性炭废试剂桶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和处置。

8、该项目废气排放采样点须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排放口标志牌。

9、企业应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监测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10、该项目应同时达到淄博市张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1、你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2、你单位应当对环保设施与实验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实验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应当重新报批。

14、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5、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实验或者使用。

张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