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5年2月2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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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2XW/2025-550631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2-2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电话:0533-3140519、2276672
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地址:张店市民中心2楼A30窗口
电子邮箱:zdqhbfjxkk@zb.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安泰爱科高性能磁体粉末技术及其产业化应用技术改造项目 |
淄博市张店区淄博科技工业园南支一路3号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安泰爱科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在原安泰爱科园区内实施,不新增土地、不新建厂房,不新增产能。现全厂高端钕铁硼磁性材料现有生产规模为3000吨/年。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主要升级、改造安泰爱科自动充磁设备、自动化检验设备、成品包装设备及配套公辅设施等约16台套,以自动化充磁、组装,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未主,一期项目不增加产能,无污染物排放。二期计划升级、改造安泰爱科材料生产设备,提升产品性能,替换原老旧落后设备。包含新式连续氢碎炉、气流磨、热处理炉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等44台套设备。同时升级自动配粉系统、无人物流系统、物联网及设备信息采集,进一步提升安泰爱科智能制造水平。,二期项目不增加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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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该项目氢碎工序和气流磨制粉工序产生的少量无组织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该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三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应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 5、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该项目熔炼工序产生的真空熔炼炉渣收集后外售处理;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所有固体废物均不得随意丢弃。 7、该项目氢碎工序和真空烧结和热处理工序真空机组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和处置。 8、该项目废气、废水排放采样点须分别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及《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排放口标志牌。 9、企业应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监测计划要求按期进行监测。 10、该项目应同时达到淄博市张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1、你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做好日常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2、你单位应当对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13、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应当重新报批。 14、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15、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张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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