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关于加大污染企业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24号
建议人: 许新升
主办单位: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答复时间: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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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新升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质量发了张店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张店区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张店区“落实两个扭转”环境空气集中攻坚各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启动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特别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简称《二期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落实相关防治工作;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VOCs专项整治、关停取缔机制砖、熔块、碳酸钙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置换和淘汰等多项治理措施,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扬尘、道路扬尘、重型柴油车辆管控等颗粒物专项整治,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

空气质量时好时坏与污染物排放有关、气候天气都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进入秋冬季,雾霾天气多发,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分布影响,也与不利的气象条件等有关。“相对于夏季,秋冬季逆温层维持时间更长且更稳定,静稳天气是雾和霾滋生的‘温床’。”加上秋冬季夜间辐射降温,相对湿度变大,会造成污染物吸湿增长,加速污染物的二次转化,加重空气污染程度。

一、近年来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

1.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过剩和落后产业。2016年我区制定了《关于加快全区“五大”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张发〔2016〕4号),组织实施全区建陶、化工、物流、建材、搪玻璃五大行业的优化升级工作,全区关停拆除建陶生产线43条,3 家机制砖、3家熔块、25家碳酸钙企业。2017年关停碳酸钙企业15家,至此实现了全区碳酸钙企业“清零”。截至目前,在全省开展的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中,关停化工企业42家。

2017年严格按照《淄博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淄政办发明电〔2017〕17号)的要求,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共确定“散乱污”企业1360家,按照整治分类要求,计划关停取缔477家,整治提升改造883家(包括限期完善、治理提升和搬迁改造3类)。经核实,实际关停取缔企业640家,其中计划关停的477家企业已全部关停,另有163家列入整治提升改造的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其它因素,自主实施了关停。实际整改提升企业720家,均按照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对于完善提升类,能够达到复产标准的,通过建立违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善工作简易流程,成立由发改、经信、环保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最大限度使已经达到标准的企业迅速恢复生产。

2.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一是在全区建陶企业推广天然气替代燃煤工程,全区提升保留的12条建陶生产线全部改为天然气,同时全面关停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77台。二是全面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2017-2018年,气代煤用户6109户,电代煤1708户,共计7817户;2018-2019年,市里下达3.2万户清洁取暖任务,其中气代煤用户1412户,电代煤用户580户,3.008万户实施集中供暖,推广清洁煤炭6100吨。

3.调整交通运输结构,降低移动污染源排放一是华电淄博热电、山东铝业公司电厂煤炭运输已基本实现了“公改铁”。二是截至2019年底,共淘汰重型柴油营运货车635台,其中国Ⅱ柴油普货车辆100台,国Ⅲ柴油普货车辆382台,国Ⅲ柴油危化品车辆更新153台。

二、采取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区政府每年年初召开环保大会,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经验,根据空气质量现状确定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地相关企业,明确责任主体、治理标准和完成时限。

2.依托市场化服务,实施科技治污。聘请省环科院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施策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合作协议》,对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跟踪研究、来源解析,精准施策,开展应急污染防治指导工作。已进行现场授课2次、现场指导3次,编写污染来源与成因分析报告9份,制定精准措施,切实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扭转空气质量恶化趋势,确保空气质量改善达到目标要求。

3.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督作用。建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了纵向各级网格间的高效工作派遣、结果反 馈通道。组织全区 102 名环境监管网格员全面应用平台开展日常工作,通过平台可以实时监控网格员的在线、巡查情况,网格员在巡查过程中能够通过 App 实时上传巡查发现的环境问题,网格化监管中心根据上报问题进行分类调度,将理情况上报监管平台结案处理。

4.严格落实督导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镇办、有关部门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和排名,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街道)综合考核和部门单位年终考核。定期召开工作推进调度会,通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情况和考核排名情况,对月度综合排名中连续2个月排名小组倒数第一的镇办,约谈相关镇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5.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一是2018年5月、6月2019年8月分别开展3轮“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工作,充分利用网格管理、视频监控等手段全面进行现场核实,利用三、四级网格在全区范围内再次进行排查、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复。在巡查核实过程中,对闲置的院落、厂房等隐蔽地点给予重点关注,均未发现“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和网格员日常巡查机制,通过重点排污单位挂包等方式进行长期监管,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防止反弹,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整改。

三、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1.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借助环保督查的契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日常监察的基础上,加大错时监察力度,以错时执法、节假日检查、环保夜查、“双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连环出击,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不给企业留有违法排污的可乘之机。

2017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5039人次,检查企业2913家次。全局排污费开单户数 132 家,开单总额 801.13 万元,实收总额 977.91 万元。2018 年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 5600 余人/次,检查企业3500 余家次。2019年出动环境监察人员6338人次,检查企业2708 家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9年共抽查企业365家,出动人员730人次。

2.落实综合信用评价制度。由省环保厅定期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情况通报给中国人民银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使违法企业受到惩戒。2017年全年共立案环境处罚 828 件,处罚金额1000 余万元。2018年行政处罚立案 115 起,已下达处罚决定 417 起,罚没金额 1204万元,并依法进行了公开,移交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5起,积极妥善回复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7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 19 起。2019 年,已下达处罚决定105起,罚没金额634万元,并依法进行了公开。组织主持听证会9次。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案件7起。移交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0起。积极妥善回复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4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25起。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2020年5月28日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号建议:许新升提出的《关于加大污染企业治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