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关于印发《张店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环发[2020]6号

 

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张店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张猛   2861598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张学刚 2188325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5日

 

 

张店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现决定自2020年4月起至2020年7月,在全区开展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医疗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处置的主体责任,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医疗废水和污水处理污泥得到妥善处理。持续做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二、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医疗废物

(1)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3)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4)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5)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6)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7)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8)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9)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二)医疗废水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三)医疗废水处理污泥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污泥应当按照危险废物依法进行集中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将废弃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私自转运、倾倒废弃污泥。

三、工作步骤

(一)医疗机构自查阶段(2020年4月)。各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重点,排查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方式,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形成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整改时限。

(二)综合整治阶段(2020年5月-6月)。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张店区卫生健康局针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问题,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医疗废水处理污泥违法行为。

(三)督导考核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7月)。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对区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考核检查,对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医疗废物属于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较大危害的危险废物,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门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