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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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2XW/2020-50970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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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3358 |
邮政编码 |
255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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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qhbfjfxk@zb.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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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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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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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高鹏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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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sthjj/ |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配合市环境保护局对市政府委托的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和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 (二)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三)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区政府提出建设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区级自然保护区。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邻区间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区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和规划。 (六)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区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管理全区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七)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及省、市的规定审核、核准、申报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指导、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八)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重大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指导清洁生产。 (九)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监督环境监测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环境监测计量认证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和推动公众及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全区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活动;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对外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区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一)负责全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区内核设施安全实行监督管理;对全区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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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3358 |
传真号码 |
0533-2863358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刘伟 |
职务 |
主任 |
机构职能 |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拟定全局工作学习计划、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4、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 5、负责全局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采购。 6、负责车辆管理、文印、印章使用管理等。 7、负责机关用房和公共设施维修、保养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2、规划与财务科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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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4594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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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张翠花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1、负责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2、负责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计划、政府采购的编制工作。 3、负责全局财务的计划、收支和结转性工作。 4、负责对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工作。 5、负责全局财务帐目的登记、结算和整理存档工作。 6、负责全局财务稽查和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7、每月向局长提供月度财务收支状况报表。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3、法制宣教科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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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32646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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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白玲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 3、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4、组织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活动。 5、负责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6、组织指导辖区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环保培训及全局在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7、指导全区“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8、负责新闻媒体环境保护宣传撰稿工作。 9、负责审核各科室、站、队环境信息报送、考核工作。 10、组织协调上级业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工作。 11、负责全局环境报刊资料征订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4、污染控制科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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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30848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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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韩卫东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行业、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 3、组织落实市、区政府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4、组织开展监督实施全区污染源限期治理及环境综合治理。 5、负责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河流水质达标工作的协调、调度。 6、组织落实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调度工作。 7、负责审查、监督进口利用固体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的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全区环境目标管理考核协调、调度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5、科研监测开发科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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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3630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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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齐永玲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生态环保政策、法规和规范;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生态建设、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农业建设。 2、负责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区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4、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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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许可科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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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3140519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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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石怀凤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1、建设项目审批、试生产、验收工作受理、现场勘察、研究、公示、审批等工作; 2、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及跨区转移危险废物许可、辐射安全环评文件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受理及审批文件发放工作; 3、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工作的受理、审核、审批以及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4、局党组以及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7、政工科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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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4779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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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徐博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1、负责劳资、保险、档案管理等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管理工作 ,包括工资晋升、各类津补贴变动、职务变动等。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查、公示等工作。 4、负责公务员信息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公务员、事业人员培训工作。 6、负责职工养老保险核算、转移、缴纳等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办理、年审、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收集、整理各类来文以及本局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保证不同载体的档案的完整齐全,及时立卷归档,并向档案局移交,履行移交手续。 9、负责劳资人事信息统计工作。 10、组织对全局各科室、站、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11、组织对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8、信访科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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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6174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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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侯继光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投诉、上级转办、领导批示和网络舆情等事项的转送、交办。 3、负责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科室、站、队的督办、协调和上报工作。 4、督促、检查环境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协调相关科室、站、队对重点信访案件查办,督促承办科室、站、队上报处理结果。 5、负责环境信访调研工作和环境信访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环境信访的月报、季报、年报和档案整理建设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机关负责信访事项受理机构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信访科 通信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邮政编码:255033 信访接待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信访接待地点:信访科 咨询投诉电话:0533-2866174 传 真:0533-2863358 电子信箱:zdqhbfjxfk@zb.shandong.cn 网上信访平台地址:http://wsxf.xfj.shandong.gov.cn/370303/web/index |
9、总量控制办公室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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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6172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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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李庆云 |
职务 |
副主任 |
机构职能 |
1、负责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分解落实。 2、指导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台帐,颁发排污许可证。 3、研究提出有关总量控制对策措施。 4、负责环境统计等工作 5、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
10、总量办监控科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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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1676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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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路文涛 |
职务 |
科长 |
机构职能 |
1、负责建设全区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网络。 2、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及网络运行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对传输到监控平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4、数据存储,发布监测信息,并上报数据。 5、对企业违法超标排污行为通知相关领导和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6、组织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 7、对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 8、对在线监控设备第三方运营公司监督、考核。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1、危险废物管理及环境安全应急处置中心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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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1598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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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张亮 |
职务 |
副主任 |
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负责全区危险废物、辐射环境及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日常监督管理和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全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跨区危险废物转移的技术审查。 5、负责全区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处理及处置过程的监督管理。 6、负责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动态数据库、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数据库和全区危险废物交换信息网的建立和维护。 7、负责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调研、技术评估及许可证变更与年度审查的初审工作。 8、负责草拟危险废物有关管理办法、技术规范等。 9、组织危险废物利用、贮存、处置等技术的专题研究。 10、组织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从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推广,开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方面的技术咨询。 11、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1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区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13、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工作。 14、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15、负责应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 1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2、张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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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6923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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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贾志勇 |
职务 |
大队长 |
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法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对辖区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所管辖区域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监察并参与验收工作。 5、牵头组织专项环境监察及情况汇总上报。 6、负责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许可办理工作。 7、负责辖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9、参与对辖区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3、环境监测站
机构名称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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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861468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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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
邮政编码 |
255033 |
负责人 |
张燕 |
职务 |
站长 |
机构职能 |
1、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2、负责拟定全区环境监测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全区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 4、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5、承担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监测,为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目标责任制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提供依据。 6、承担本区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7、为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承办委托监测任务。 8、组织实施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等工作。 9、监督管理本区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机构,并按规定对其定量考核,组织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抽检工作。 10、收集、整理本区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对全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编写环境质量年鉴和环境质量报告书。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