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局长成宜泽解读 《张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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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2XW/2024-547978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日前,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下称《预案》),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局长成宜泽就《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进行详细解读。
问:《预案》的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问:《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问:《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张店区行政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问:《预案》在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方面有哪些重要措施?
答: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好的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组织制定“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对生产工序简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全厂停产、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公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