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标题: 中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党组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25-549924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中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党组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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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学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环评审批,文明公正执法,科学民主决策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按照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进行了集中学习,累计学习研讨4次。将宪法、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章等党内法规做为全局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利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组织各支部学习法律法规12次。组织全局参加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推进学法考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主持局党组会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班子集体研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3次。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2024年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败诉案件。

(三)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强化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污。5月17日,召开生态环境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组刘锋同志到会指导。制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及《生态环境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查、严禁说情打招呼违规干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制度规定文件,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6月份组织参观淄博市党风廉政教育馆,并以《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铁军》为题授专题党课。7月3日,邀请区纪委监委张国华同志到我局开展“学条例,守党纪,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专题条例宣讲。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法治单位建设。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主要成员的法制审核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局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单位建设工作;三是对建设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运行机制,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二)加大宣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新媒体介绍环保法律法规;把握宪法日、“六五”环境日等节点,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淄博办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10余次。二是通过线下线上等方式向企业宣讲了民法典、《宪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0家(人)次;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精准普法,对企业等普法对象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一对一”式的普法指导400余家次。三是建立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云课堂等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00余人次。通过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保执法队伍,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三)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坚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办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无超越权限设置许可、罚款等问题。结合本机关的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的规定,对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明确了领导岗位执法职责,执法机构职权及岗位责任,确定了执法责任。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定,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以其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现场执法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和罚缴分离的规定,严把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关,严格执行执法检查登记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公开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年度记分,分类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印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对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活动,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案件质量、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信访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并将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议。目前已对35起具体行政执法案件开展监督,开展“伴随式”监督3次,未发现执法违规问题。

(四)坚持从严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对全区53家用电监控、14家自动在线监控企业进行监督,全年走航900多公里,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错时监察力度,开展“两打”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危废重点企业、涉水企业、安装在线企业。根据年度计划开展排污许可及固(危)废、土壤、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88家次,全年发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4起,检查企业98家次。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大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监察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399件,处结率及回复率均为100%。三是提高科学化监管水平。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完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对16家涉废水、10家废气企业及城市空气质量和河流断面水质情况实现了24小时无缝隙监管。建立微站43个,水质监测10个,为全区环境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在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畅通“绿色通道”,依法快速推进项目环评手续办理。2024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5个;出具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135份;建设单位自主网上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96个,对豁免类项目回复咨询50余件。二是根据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行业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有序开展排污许可工作并推动证后各项工作开展。全年共办理排污许可业务25件,其中首次申请1件,变更15件、重新申请4件、审批部门变更4件、注销排污许可证1件。三是深化“服务+监管”工作模式,印发《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工作办法(试行)》,发放《致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所有人的一封信》300余份,全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从“扫码办”到“马上办”,实现了即时办理。截至目前,共办理10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专业人才较少,行政执法装备还相对落后。

(二)行政监管执法力量配备不足。执法人员数量相对较少,年龄结构老化,检查任务叠加,行政执法力度与当前我区环保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建章立制,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手段全面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素质,配强配齐行政执法的有关装备。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普法、主题宣传等手段加强企业培训,提升企业法律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完善夯实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环境行政执法的网格化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巡查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继续用好“刑责治污”有效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震慑力度。努力开拓新思路,运用新办法,热情为企业服务,继续把好行政审批关,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预防新污染源的产生。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