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标题: 中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23-533109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中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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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现将 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法治单位创建情况

法治单位建设是“法治张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按照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法治单位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法制审核工作委员会,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单位建设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对建设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运行机制,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

)加强学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人员学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各类培训五百余人次。通过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保执法队伍,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本局坚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办理行政审批、行政监察、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无超越权限设置许可、罚款等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机关的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的规定,对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明确了领导岗位执法职责,执法机构职权及岗位责任,确定了执法责任。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执行,无擅自扩大执法权和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定,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以其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现场执法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和罚缴分离的规定,严把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并按照要求对重大行政处罚予以备案,严格执行执法检查登记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公开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年度记分,分类进行监督管理,环境信用评价已成为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四是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我局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保障环评审批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做好“绿色通道”服务,实施主动帮扶,提前介入,提供业务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快速推进,依法快速推进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同时,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口,对“两高”项目审批从严把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凡《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有序开展排污许可工作做好新增固定污染源及证后排污许可工作。根据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行业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序开展排污许可工作;推动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严格落实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提交;对近期发证排污单位进行证后相关工作培训,让排污单位进一步了解证后相关工作要求。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对本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监督,尤其对“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杜绝了执法违法或执法不当的行政行为。

)坚持从严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疫情期间,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综合运行用电监控、自动在线监控和走航车等多种技术手段,对全区在产企业进行监督,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疫情期间生态环境质量。在日常监察的基础上,加大错时监察力度,开展“双打”检查,重点检查危废重点企业、涉水企业、安装在线企业。根据年度计划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检查以及固(危)废、土壤、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按照“精、细、实”的要求,在全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本色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最大化降低无组织颗粒物污染。依法依规推进帮扶任务,不逾越法律法规要求,不随意停产、限产,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大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监察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356件,处结率及回复率均为100%。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回头看”,大大降低了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

三是提高科学化监管水平。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完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对主要涉废水、废气企业及城市空气质量和河流断面水质情况实现了24小时无缝隙监管。

四是严把环保审批关。202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4个;出具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许可501份;建设单位自主网上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286个。办理排污许可证申请1件,变更79件、延续2件、重新申请3件,审批部门发起变更26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我局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按照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进行了集中学习,通过学习研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思想引领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强大力量。

二是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局党组会多次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法委会专题研究重大执法决定,并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单位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是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落实公安机关、环保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共出动执法人员222人次,排查涉及危险废物企业93家,发现立整立改问题30个,整改完成30个

四是将宪法、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章等党内法规当做重点学习内容,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培训,组织参加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提高了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将普法学习与环保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极大提高了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新媒体介绍环保法律法规;把握宪法日、“六五”环境日、信访宣传日等节点,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通过线下线上等方式向我区持有排污许可证企业宣讲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精准普法,对企业等普法对象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一对一”式的普法指导。

五是我局外聘法律顾问一人,在日常工作和应诉过程中,维护了我局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局的法治建设。

六是我局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行政诉讼案件按规定安排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2022年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败诉案件。

七是根据有关规定我局作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没有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权限。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缺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专业人才,行政执法装备还相对落后。

(二)行政监管执法的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执法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执法能力有限,行政执法力度与当前我区环保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2023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完善夯实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环境行政执法的网格化管理。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巡查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三是继续用好“刑责治污”有效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提高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震慑力度。四是本局将努力开拓新思路,运用新办法,热情为企业服务,继续把好行政审批关,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预防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建章立制,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手段全面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素质,配强配齐行政执法的有关装备。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三)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普法、主题宣传等手段加强企业培训,提升企业法律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特此报告。

 

中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党组 

2023 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