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执法主体公示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21-521268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06
  • 字号:
  • |
  • 打印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村西路182

  联系电话: 0533-2863358

二、执法职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经营、转移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等事项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辖区企业污染源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环境信访事项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区危险废物、辐射环境及医疗废物日常监督管理。

三、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初审-审核-审批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审理、处理  

行政确认: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电话投诉: 0533-286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