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做好民生项目创建“张店服务”品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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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2XW/2021-5127221.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1-06 15:42: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创建“张店服务”品牌工作,不断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着力提升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目前三个事项任务进展情况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助力打造“张店服务”品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并联提速,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依法快速推进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更好地确保了审批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实行环评豁免。对列入《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的22个行业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豁免,不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是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列入《淄博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名录(2020年本)》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管理。受理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并出具环评告知承诺批复。2020年共对35个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是并联提速。进一步精简环评报告受理要件,对纸质版材料和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意见实行容缺受理。
四是网上填报登记表类项目。对污染较小的需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采取电话、qq等方式及时指导企业在网上进行填报,无需审批。
五是加大便民政策宣传力度。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将相应审批便民政策予以公开、公布;将环评豁免管理、告知承诺审批等审批便民政策印成明白纸,对来咨询业务的群众及时进行宣传,方便群众环评办理,受到企业好评。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0年,我局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先后开展位于重点区域、重点河湖库周边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掌握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积极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和2021年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并通过提报重大投资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多渠道争取治理资金来源;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按照“镇申请、县验收、市审核、省备案”的方式,以“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统筹协调住建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联合验收,并实行“一村一档”管理。全市功能区调整优化后,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的行政村7个,累计完成率达到70%。
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按照《2020年淄博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我局积极督导检查辖区51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一是检查企业进行自行监测方案制定情况,重点核查方案中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的完整性。二是检查自行监测开展情况,按照年抽查10%的比例,并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自行监测采样、样品运输、储存、交接、分析测试等相关记录和监测报告等;三是检查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是企业发布的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年度报告等监测信息的公开情况。四是每年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不少于1次的培训。截至12月31日,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发布率为99.76%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