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标题: 【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关于《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24-546986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关于《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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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生态环境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坚决纠治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依据: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

三、主要举措: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全力压实责任,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能立行立改的做到立即整改。对于涉及周期较长的,深入分析原因,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梳理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在执法领域按照“双随机”要求,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的频次,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规范性,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解读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局长  成宜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