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六)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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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2XW/2023-537586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攻坚克难不够,工作合力不足,一些重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淄博市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局面未真正形成,对标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保体系要求还有差距。机动车尾气自检记录涉嫌造假。现场查看淄博睿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相关记录,发现4月15日自检记录表就“早产”了4月16日的自检合格记录。路检合格率低,在张店区昌国路淄博市竞技体育学校东设点路检时先后抽测的17台柴油货车中有14台超标,超标率达82.4%。
二、整改目标
全区机动车环检机构按国标要求规范检测;分析柴油货车超标率高的成因,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三、整改措施
(一)关于机动车环检机构问题。一是开展全区机动车环检机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确保机动车环检工作扎实有效。
(二)关于柴油货车超标率高问题。一是对全区2021年机动车道路联合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整理检查要点及情况,分析超标率高的成因。二是制定《张店区道路柴油货车尾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移动污染源整治大会战考核要求,在全区开展道路柴油货车尾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行动,持续加大对过往疑似高排放车辆(国Ⅲ)开展专项检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处罚,确保该项工作高效开展。三是严厉打击超标车违法上路行为,经检测超标的车辆当场完成处罚。四是强化对超标车辆所有人及使用单位的宣传和教育,并督促车辆所有人做好车辆维护和整改工作。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张店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六)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一是按照《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环检机构整顿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二是2022年集中在4、5月份组织市场监管、交警部门对辖区内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并形成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事实确认单,共发现问题40余个。
(二)一是2021年加大机动车道路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共计联合执法检查725次,共检测重型柴油车4751辆。二是制定《张店区道路柴油货车尾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道路柴油货车尾气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行动。三是严厉打击超标车违法上路行为,2021年共检测重型柴油车4751辆重型柴油车,其中1186辆尾气超标,由交警部门当场完成处罚。四是联合执法人员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所有人现场进行教育宣传工作,并督促对其所有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2023年7月3日至7月6日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在乙烯西路、冯北路对重型柴油车进行抽测,共检测62辆,10辆超标,不合格率达16%,由交警部门现场予以处罚。
2023年6月25日至6月26日,对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抽检,共检查4家,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下一步,继续加大对辖区检测机构和柴油货车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该问题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