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标题: 张店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四十)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23-53620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5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张店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四十)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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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抽测东营市、滨州市43条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不合格比例达70%。

二、整改目标

辖区内加油站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监测合格率高于90%。

三、整改措施

(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区在营3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专项行动,提升监管水平。

(二)开展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督导帮扶行动,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当月督导帮扶行动期间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抽测不合格加油站及时督促整改。

(三)夏秋季每月对辖区内在营加油站实施全覆盖检测,通过高密度高频次的检测,提升加油枪气液比合格率。对于气液比不合格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处理。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张店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四十)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2022年及2023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期期间对辖区内在营31家加油站开展专项全覆盖监督性监测,提升监管水平。

(二)开展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监督帮扶行动,帮扶期间每天形成检查表,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上报市局汇总。

(三)2022年及2023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期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每月开展气液比监督性监测(2022年31家在营,2023年6月起29家在营),截止2023年6月累计监测308次,对初测不合格加油站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合格率高于90%。

(四)2023年6月,张店区对辖区内22家加油站252条(1条枪停用)加油枪进行气液比监测,其中1条枪不合格,合格率为99.6%。6月25日对不合格加油枪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合格。

(五)下一步,继续加强辖区加油站监管,发现气液比不合格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该问题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