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标题: 张店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28034)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14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张店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28034)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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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28034)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应问题

张店区湖田街道下湖村,下湖造纸厂南侧私人养殖场,场内养殖猪、鸭子活禽,污水排放至场门口,异味刺鼻,扰民严重,且该厂凌晨会冒黑烟生产作业,每隔10天左右有车用塑料桶来回拉运,要求查处。

二、整改目标

责令养殖户将污水沟填埋,沉淀池正常使用;及时清理粪便,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拆除加热灶台。

三、整改措施

1.责令该养殖户将污水沟填埋,安装管道将污水引入沉淀池,现已整改完成;禁止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并拆除加热用灶台。

2.责成张店区农业农村局、湖田街道办事处加强管理,指导养殖户提升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及时处理好粪便,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和对环境的污染。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经现场查看,该养殖户污水沟已填埋,沉淀池正常使用,场门口无污水,灶台已拆除。

2.下一步加大对该养殖户的巡查和管理力度,督促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