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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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2XW/2022-52295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文稿解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策背景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二、政策依据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
三、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将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分工,根据工作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对口分解到相关科室,由牵头科室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
四、工作成效
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65条。其中:履职依据3条,规划计划1条,会议公开5条,行政权力47条,建议提案2条,财政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2条,政策解读2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13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6条,重大建设项目1条。
解读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局长 高鹏
电话:0533-2865556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