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4年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2XW/2024-547597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1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1 |
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 |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季度对重点监管对象抽象比例不低于25%进行抽查,每季度简化监管对象不低于5%、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1%。 |
3月-12月 |
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
2 |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
Ⅰ类、Ⅱ、Ⅲ类放射源应用单位,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核技术利用单位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处置情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信息完整情况,辐射事件和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情况,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情况,核安全文化教育情况等。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7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3月-12月 |
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