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2-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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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积极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张店环保分局严格按照张政办字[2018]12文件《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办复任务,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以及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的好评,现将办复工作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今年,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闭幕后,共收到区政府转来的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认真扎实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体现,因此,我局始终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来加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为保证全面落实好办复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办复工作的研究、指导、督促和检查,实行领导负责制,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办复工作纳入到相关科室及人员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办复工作人员的思想品质教育和业务素质建设,及时学习了解新政策、新法规,提高办复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防止工作中出现纰漏,为做好办复工作 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遵循办复程序,虚心听取意见

我局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中,坚持环境监察长效工作机制与24小时值班制度相结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坚定信心、不推诿、不敷衍,一方面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存在的环境污染现象坚决打击,另一方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明情况,取得代表、委员的认可和支持。在办复过程中,我们注意调查研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办复程序,注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

接到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后,一是由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逐件逐事分析研究,确定办理方法和步骤,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承办科室的工作人员与每位代表、委员见面,征求初步意见,进一步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想法和办理要求;三是向涉及的单位讲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研究整改方案,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四是对办完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起草答复意见,与代表、委员再次见面,对办理结果进一步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办复文件初稿,经分管局长和局长阅批后,正式行文。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区政府督查室,同时将答复文件面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是办复工作结束后,按照区政府的安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进行面对面交流,汇报办理情况,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对办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加大力度、突出重点 ,狠抓环境污染防治

今年,代表、委员围绕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及生态环境修复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提案,我们把建议和提案的办复与全局的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保证办复工作的质量。今年以来,我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踏实肯干、求真碰硬,坚持用硬措施来应对硬挑战,相继开展了多项大气、水污染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认真落实年度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共32大项,142小项环保重点任务,截至目前按照时间节点应完成31大项,141小项全部完成,完成率100%。其中,大气治理项目119项,水治理项目16,固体废物贮存项目3项,监测类项目2项,生态红线划定项目1项。

(二)积极开展东北部区域专项整治。我区列入整治范围的194家点源、院落,其中关停取缔7家,治理提升186家,搬迁改造1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三)扎实抓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缔“小散乱污”企业。截至630日,共摸排“散乱污”企业1362家,其中南定镇428家,傅家镇270家,马尚镇42家,房镇114家,中埠镇37家,沣水镇196家,车站办11家,科苑办26家,体育场办36家,湖田办202家;初步确定关停取缔477家,限期完善843家,治理提升27家,搬迁改造15家。目前已完成关停477家,达到“两断三清”60家,完善22家。

(四)切实做好总量减排工作。认真制定年度减排计划,下达减排任务。针对市环保局下发的大气污染物初步减排计划,制定了我区2018年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将减排任务一一落实到有关企业,确保完成二氧化硫5.4%、氮氧化物5.4%COD3.04%、氨氮3.02%的年度减排目标。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局按时完成了今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复工作。我们将以此作为环保工作的一个新起点,本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以“认真、专业、务实”的工作作风,围绕我区经济建设大局,以建设生态张店为契机,全面做好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区的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文明、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