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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张店区环卫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12370303493189242E/2019-50597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0-18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

张店区环卫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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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开放式居民小区及镇域主要道路的卫生保洁;

(二)城乡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处理(物管小区、自管居的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倒运由责任单位自行负责);

(三)负责全区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管理及城区内、大外环路两侧建筑垃圾的管理、查处和有偿清运;

(四)直管公厕的卫生管理;

(五)城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等工作;

(六)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业务领导、督促检查工作。

二、 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

1、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表金额转化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本表金额转化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本表金额转化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本表金额转化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本表金额转化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本表金额转化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                                                金额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4.2

 

 43.2

 43.2

 

 1

39.8

 

39.8 

 39.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13389.4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41.73万元,增长23%。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类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35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59.5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38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86万元,占21%;项目支出10627.58万元,占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89.4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41.73万元,增长23%。主要是城乡社区类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1.53万元,下降4%。主要是城乡社区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7.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18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9.49万元,占2%;城乡社区(类)支出4293.18万元,占79%;农林水(类)支出414.15万元,占8%;住房保障(类)支出127.76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18.6万元,支出决算为54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住宅取暖补贴及2017年政绩考核奖、精神文明奖等基本支出的增加以及新增路段扫保经费、垃圾车和洒水车车辆运行费、中转站环评报告费和手续费、垃圾渗滤液飞灰处理费、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款等项目支出的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及离退休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8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后住房补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年初预算为183.71万元,支出决算为18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年初预算为73.48万元,支出决算为7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主要反映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24.67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年初预算为8.27万元,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反映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年初预算为69.62万元,支出决算为6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反映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49.87万元,支出决算为4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1.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支付了单位职工的住宅取暖补贴及2017年政绩考核奖、精神文明奖。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主要反映用于生活垃圾收清运市场化、胶济铁路沿线环卫保洁费、环卫车辆运行经费、环卫设施的日常维修(护)费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7万元,支出决算为255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新增路段扫保经费、垃圾车及洒水车车辆运行费、中转站环评报告费及手续费、垃圾渗滤液飞灰处理费、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款等支出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主要反映用于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补助资金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4.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27.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761.8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67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961.69万元,本年支出7961.6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扫保经费及机械化保洁经费的支出。年初预算为754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款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主要反映用于垃圾处理费、扫保经费、中转站维护费、垃圾清运费、公厕及板式公厕工程款等费用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15.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本级,共1个预算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3.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数的0%。2018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数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8年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数的0%。其中:国内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

九、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全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1.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00辆,其中,符合规定的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0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监察车及垃圾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粪车等环卫作业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共组织对“扫保经费”“垃圾处理费”等2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评价金额10627.58万元。

2、随2018年决算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没有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3、以区直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本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离退休费、离退休福利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为遗属人员发放的生活补助。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及为离休人员缴纳的医疗统筹。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职工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的交通费支出以及公厕维护费、驾驶员劳务派遣和保险费、生活垃圾收集市场化服务费、建筑垃圾清运费、胶济铁路沿线环卫保洁经费、临时工团体意外险等项目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补助资金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扫保经费及机械化保洁经费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中转站升级改造工程款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原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垃圾处理费、扫保经费、中转站维护费、垃圾清运费、公厕及板式公厕工程款等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