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展星级公厕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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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493189242E/2021-521334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 |
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文件
张市容﹝2021﹞14号
关于开展星级公厕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厕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市民提供方便、整洁、舒适、文明的如厕环境,根据公厕管理要求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对标先进地区公厕管理经验,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直管公厕开展星级公厕和流动星级公厕创建工作,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区范围内直管公厕,目前共有90处,2021年5月1日前计划开放90处。
二、创建标准
(一)公厕建设标准高。流动星级公厕应包含男女厕间、第三方卫生间、无障碍设施、管理间、工具间;星级公厕内还应包含环卫休息房、市民休息区等服务功能;
(二)管理服务水平高。公厕内外环境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完好;公厕管理员统一着装,履职尽责;公厕标识齐全,无乱贴乱画。
(三)群众满意度高。公厕管理员服务态度良好,群众满意度高,无12345等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网络舆情事件。
三、考评办法
(一)张店区环卫中心会同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公厕星级考核评定小组,按照星级公厕具体标准(见附件),对张店区直管公厕实行月度抽查、季度综合评比。
(二)公厕星级评定总分为100分,每季度末根据抽查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对达到90分以上的公厕,按照季度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流动星级公厕。
(三)星级公厕管理采取动态考评办法,每季度按照考核标准,核定分数,重新评选“星级公厕”称号,对新评选出的星级公厕给予挂牌,对本季度落选的星级公厕给予摘牌。公厕管理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该年度星级公厕评选资格;已经挂牌的,取消该公厕星级荣誉,同时取消该公厕剩余季度评选资格。
四、结果运用
(一)星级公厕创建工作从3月底开始,首批10座星级公厕于2021年5月1日之前挂牌;5月底前,依据3月、4月、5月份考评成绩,评选出10座流动星级公厕,之后根据每季度考评情况确定流动星级公厕。
(二)为充分调动公厕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中心城区公厕管理水平,对连续3次以上被评选为流动星级公厕的公厕管理员进行奖励;相关奖励措施由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制定实施。对公厕管理不到位,特别是被市区领导或者上级部门点名批评的,公厕管理员违反规定、作业质量差、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的,对在例行检查时阻挠、谩骂检查人员的,公厕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的,除对星级公厕评比进行扣分外,对公厕管理员也进行相应处罚,具体奖励或处罚措施由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具体拟定实施。
(三)张店区环卫中心会同北控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星级公厕评比,根据对公厕的日常检查、考核组考核得分情况发布“星级公厕”评选通报。
附件:星级公厕评定标准及扣分办法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星级公厕评定标准及扣分办法
一、纪律管理(30分)
1、公厕各项设施应完好,公厕外50米范围设置导厕牌,500米之间设置一处导厕牌并带有英文标识,公厕外墙标有 “公共卫生间”无障碍、严禁吸烟、免费公厕、24小时开放等标志,公厕对外悬挂《管理规定》、《管理员职责》、《如厕须知》、《检查公示牌》及监督电话、管理员姓名、照片等。
未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的扣1分,制度牌内容缺项、不准确的扣0.5分/项。
2、公厕管理人员要按时上岗统一着装,不得无故脱岗。公厕管理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溜岗,确保公厕24小时开放,如发现公厕无故关闭或管理员擅自脱岗的,扣3分/次,不穿工作服的,1分/次;一月内公厕管理员脱岗超过3次以上的取消本年度剩余季度评选资格;因保洁员违反规定、保洁质量差、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根据情况扣1-5分/次,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本年度剩余季度评选资格;在考评组或检查人员例行检查时,如有公厕管理员无理阻扰、谩骂检查考核人员,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5分/次。
3、管理间只供管理人员休息使用,不得留宿外人或作其它用途。公厕管理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酒后上岗、在岗睡觉等违反工作制度的行为,如有发现扣3分/次。
4、严禁公厕管理员干私活,发现一次扣3分/次;有改变管理间功能或其他用途的,扣3分/次。
5、残疾间及蹲坑随意占用或无故关闭的,扣2分/次。
6、公厕保洁员每天按规定做好上下班交接并有交接记录,每班如实填写《公厕管理日志》,记录日常保洁、设施状况、消杀除臭作业等内容。未按时记录的,扣1分/次;每月未按时记录超过3次的,加倍扣分。
二、设施维护(10分)
设施维修更换及时,水龙头、灯具、洗手器具损坏半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冲水设备损坏、下水道堵塞1个工作日内修复;隔板、门窗、玻璃、洁具等其他设备损坏2个工作日内修复;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报修的,扣1分/次。
三、卫生标准(40分)
1、内部环境。
(1)十净十无。必须不间断保洁,每日对室内环境大冲洗2次,每周对公厕室内外大扫除1次,达到“十净、十无、一整洁”,即:地面净、墙壁屋顶净、梳洗台镜子净、门窗净、隔板净、便池净、蹲台净、粪坑净、入厕标识净、内外环境净。无污物、无积水、无尿碱黄垢、无灰尘、无乱涂乱画、无乱贴广告、无垃圾烟头、无积存粪便、无设备损坏、无粪便满溢。未达到保洁标准的扣 1分/次.项。
(2)公厕周边5米范围内卫生要保持干净,无私自种植蔬菜、无垃圾杂物、无残枝落叶、无“野广告”、无私拉乱接。未达到保洁标准的扣 1分/次.项。
(3)管理间、工具间、环卫休息房物品工具要摆放整齐,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能放在管理间。工具摆放不整齐,随意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的,扣1分/次。
2、化粪池清掏。应定期维护公厕化粪池,化粪池清掏及时,排污管道要畅通,无满溢堵塞,无异味外溢。因不及时通知抽吸化粪池、清理排污管道出现溢满堵塞现象的,扣2分/次。
3、消杀作业。每日早、中、晚3次定时药物消杀。门 口悬挂防蝇帘,每厕悬挂2个以上灭蝇灯,摆放2个以上毒饵站,随时保证有药饵,每周更换药饵1次,每厕视线范围内苍蝇不超过3只。室内设置空气清新或除臭设备及物品,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不定时消杀除臭厕所存在异味等情况的,扣1分/次
四、安全作业(20)
1、用电安全。公厕保洁员在操作间不能违章用电、随意乱接电线和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违规电气设备;、严禁动用和损坏电源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严禁在公厕内乱放或寄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除一切安全隐患,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确保公厕安全运行。一旦发生电路起火或者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违规用电或未按规定使用用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扣3分/次。
2、上下班途中及作业安全。公厕保洁员按时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遇到雨雪天气,一定要谨慎慢行,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作业时,注意公厕地面不要有积水,以防滑倒摔伤;遇到雷雨天气时,远离变压器、配电箱等容易遭受雷击场所;消防设施配置到位,提高公厕保洁员的安全消防意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