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
标题: 张店区环卫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索引号: 12370303493189242E/2018-1574948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2-19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

张店区环卫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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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环卫局内设办公室,督查办公室,组宣科,监督指挥中心,行政科,财务科,人事科,安监办公室,餐厨垃圾管理科,清洁科,收费科,市容队,行政许可科,车队,公园监察站,体育场监察站,科苑监察站,和平监察站,车站监察站,杏园监察站,柳泉路示范保洁队,西五路示范保洁队,新区北监察站,新区南监察站,科技工业园监察站,机扫队,傅家监察站,南定监察站,沣水监察站,湖田监察站,中埠监察站

一、张店区环卫局工作职责

负责张店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开放性广场、街头部分街头游园、部分背街小巷、部分镇域道路的道路保洁清扫工作;负责部分道路边沟和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

负责全区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到焚烧发电厂的转运工作;负责全区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负责管辖道路范围内各类建筑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

负责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果皮箱的配备、维护、更换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负责全区直管公厕的管理工作。

负责对新区及各镇办环境卫生的监督考核工作。

负责全区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领导做好党务、行政工作,作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信访、宣传工作。

(二)负责公文的收文、发文工作,组织起草、审核各种文稿,做好文字综合和文书处理工作,负责文稿的打印、复印、装订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与本局发展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的整理、收集工作。

(四)做好党政会议的准备、会议议定事项的催办、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

负责局公务接待工作。

(六)负责落实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

(七)负责微机室管理,做好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维护保养。

三、督查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查考核,对局领导同志召开的现场办公会、协调会或调研确定事项的督查。

(二)对上级及我局重要文件确定事项的督查。

(三)负责市、区重要工作通报排名事项的督查考核及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做好市、区领导同志批示件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群众反映问题落实的督查,主要包括电话测评群众反映问题、信访举报等问题。

四、组宣科工作职责

(一)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助领导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各种文稿,作好文字综合和文书处理工作,负责文稿的打印、复印、装订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与本局发展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的整理、收集工作。

(四)做好党政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

五、行政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物的保管、使用和维修,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采购工作;
    (二)负责水、电、暖气费的收取工作;
    (三)组织安排劳动、卫生检查等工作;
    (四)承办离休人员生活服务保障事项;
    (五)负责局办公楼、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局属各单位的消防及安全检查工作;

(七)办理局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核算全局财务状况,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为局领导的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按《会计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编制财务报表及日常财务收支分析报告。

(三)负责全局人员的工资审核、定级、进档;负责对调入、调出人员的手续办理和工资理顺。

(四)负责支票及印鉴的保管工作,做好考勤、各项发放表等原始资料的装订、管理工作。

七、人事科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局职工工资档案,负责全局人员的工资审核和发放,发生变动随时调整。

(二)负责全局人员保险的缴纳及临时工保险录入工作。

(三)负责各项经济指标承包单位的指标制定和督促检查。

(四)参照《省定额》对所管理的道路合理配编,每月对不超编、不超额的单位按时发放工资。

八、监督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一)研究执行城市环卫长效综合管理监督、考核与评价方法,建设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二)负责对各镇、办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环卫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对环卫长效综合管理的核查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对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履行环卫管理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
  (四)受理市容环卫管理方面的政策咨询、意见建议和等业务信息。
  (五)受理各类违反环卫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方面的问题投诉和举报。
  (六)负责对所受理和巡查的各类环卫管理问题进行分解分类,确定处置的责任单位,及时指挥、派遣和协调。
  (七)负责对局属各业务单位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负责各类迎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综合协调相关职责部门(单位)之间环卫管理方面的工作,对城市环卫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进行分析认定,指导协调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安监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内一线职工安全教育、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负责对一线环卫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局属各单位安全工作的考核。

(四)与劳动人事科协调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十、餐厨垃圾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工作

十一、行政许可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核准

(二)负责环卫设施竣工验收

(三)负责环卫设施拆除许可

(四)负责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许可

(五)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车队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二)负责对城区内物管小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工作。

(三)负责大型农贸、集贸、工业品市场的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工作。

(四)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垃圾台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五)负责对城区内临街果皮箱的维护维修工作。

、机扫队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主干道路的机械化清扫作业。

(二)负责全区主干道路的机械化洒水作业。

、市容队工作职责

)负责对道路遗撒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

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管理工作。

、清洁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一)负责全区公厕内外的保洁工作。

(二)负责对公厕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工作。

、收费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国家机关、驻军、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的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

(二)负责全区企业、商业服务业、娱乐场所的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

七、各监察站、示范队工作职责

(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的清扫和保洁工作。

(二)负责居民小区(不含物管小区和村居)的扫保工作。

(三)负责沿街果皮箱的擦洗工作。

(四)负责全区居民卫生费(不含物管小区)的收缴工作(镇办监察站及示范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