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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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493189242E/2019-168850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6-1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市容环卫管理局 |
淄博市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代管,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
区环卫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参与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专业规划和发展计划。
(二)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自管、物管除外)的清扫保洁、冲洗降尘和冬季融雪除冰工作,负责绿化带的捡拾保洁工作。
(三)负责辖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转运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负责辖区餐厨废弃物收集清运工作。
(五)负责辖区垃圾中转站、公厕、果皮箱等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六)负责全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建设、维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助区城市管理局指导、考核各镇(街道)非正规垃圾点的排查、整治工作。
(七)负责城区企事业单位、居民生活区、沿街商场、门头门店垃圾处理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工作。
(八)负责对镇(街道)环卫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质量评价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公司实行有偿服务并对其进行质量评价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