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水利局
标题: 张店区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70587E/2024-542545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机构: 张店区水利局

张店区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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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

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政务中心三楼区水利局办公室;邮编:255000;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电话(传真):2869845;邮箱:zdqsh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张店区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正、透明、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紧紧围绕水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有效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3年,张店区水利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证每月公开1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报告,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全年共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1条、会议公开类5条、行政权力类19条、财政信息类5条、重点领域类28条、政策解读类1条、业务动态类10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类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张店区水利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已按期答复办理2022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职能,印发了《张店区水利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和公开主体等,形成了公开事项清单,让社会群众对本单位公开事项一目了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张店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脱节三是做好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加强预警信息公开,2023年汛期共公开雨情信息8条,为市民生活生产、日常出行等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对本单位领导信息变动、政策文件发布、行政执法信息、部门会议等重要信息进行了实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区水利局认真做好融公开新平台的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并在爱张店APP上发布了部门动态和工作信息18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年初制定了《张店区水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压实各科室相应职责。二是制定了《张店区水利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暨工作部署推进会议1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工作人员素质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网络建设、政策理论等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为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打好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共承办政协委员会提案1件,提案建议内容主要涉及再生水回用方面问题。已解决采纳。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2023年,我单位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快、效率高的优势,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爱张店APP等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2023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将政务公开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内容、公开时限、责任科室单位等要素,压实科室单位公开责任,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