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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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70587E/2020-187770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水务局 |
张店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张店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工作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张店区政务中心三楼区水利局办公室;邮编:255000;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电话(传真):2869845;邮箱:zdqsh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确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开展日常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2019年,张店区水利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2019年,主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机构设置类4条,法规公文类10条,政府会议类5条,政府重点工作2条,财政资金2条,减税降费1条,清单信息4条,重大决策3条,建议提案类2条,监督检查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5条,河长制工作3条,安全生产类7条,公共法律服务1条,部门动态及其他10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河道治理、河湖水环境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按时办结,并对处理情况进行了全文公开。2019年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开63条,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等公开招投标信息48条。2019年共计公开信息总数为1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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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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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4 |
增63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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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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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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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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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7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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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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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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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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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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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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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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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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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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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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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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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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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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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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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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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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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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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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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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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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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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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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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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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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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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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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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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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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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息公开的内容和分类不是很清晰,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因素,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深不透,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年初根据《条例》内容,进行细化任务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定期维护,按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同步性。三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