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太河水库二干渠张店段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31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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