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水利局政府开放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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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70587E/2020-512030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水利局 |
张店区水利局政府开放日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政务公开水平,赢得社会支持,树立政府形象,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施“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是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第三条 每年组织至少开展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举行时间。
第四条 开放对象为水利行业相关领域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五条 开放场所主要包括局办公场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地等。具体场所根据需要进行安排。
第七条 开放日活动内容一般包括:
(一)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本部门各行业特点,以深化行政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主要范围、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及时、准确公开试点领域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等。
(二)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服务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